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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进驻12个单位开展第三轮巡察
来源:常州市纪委    时间:2017-11-28 15:40:5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了“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等明确要求。
  根据市委2017年巡察工作部署,市委6个巡察组将于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对市档案局、市信访局、市委党史工委、市外事办、市法制办、市委农工办、市社科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科协、市侨办、市委台办等12个单位开展巡察。近期,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我市2017年第三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会前,各巡察组召开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沟通会,传达了省委书记娄勤俭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批示,以及市委书记费高云对巡察工作的会议讲话要求。告知巡察流程、明确各环节巡察工作要求。动员会上,各巡察组副组长兼专项组组长宣读了市委《巡察通知书》,各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对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轮巡察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以《巡视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贯彻市委巡察“五步工作法”要求,坚持巡察工作政治定位不偏离,更加突出对政治生态的监督,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上全面透视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生态情况。
  市委巡察组将在各被巡察单位工作一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举报电话、专门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巡察组每天受理举报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市委巡察办 蒋英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