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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常州市纪委    时间:2016-11-15 12:54:39

  今年以来,武进区纪委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精准发力、持续发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原则。动辄则咎,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让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今年以来,全区共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通报5起,问责11人。
  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是关键。良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就是发挥“治未病”的作用。干部的“破纪”必有苗头,也许是一顿饭,也许是一包烟,再小的问题也是事。2016年3月,武进区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党员干部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明确谈话提醒教育的适用对象、方式等,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敢出手”,同时规定,主谈人视情对被谈话对象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其思想及工作状态。2016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党员干部116人,函询6人,诫勉谈话30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为新常态。
  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是目标。当前,必须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从整体上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武进区纪委在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同时,绝不放松后三种形态尤其是第四种形态的查处,面对问题线索,坚决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形成震慑全覆盖,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2016年以来,武进区纪委共立案158件,党政纪处分14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中轻处分24人、重处分10人,轻处分占到七成以上,有力地将从严治党“四种形态”落到了实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武进区纪委宣教室  缪小芬  顾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