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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对象“开了公司”
来源:钟楼区纪委监委    时间:2018-06-15 10:06:08

      “‘阳光扶贫’对象杨某工商信息存疑问题,杨某入股某有限公司,股东注资1000万元……”。文件上赫然写着。
       2018年2月,我们接到常州市转有关2017年度“阳光扶贫”信息比对存疑问题文件。接到市转文件后,我向领导进行汇报。领导非常严肃地说,“‘阳光扶贫’是关系民生的重要的国家工程,我们要绝对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向扶贫资金伸手、动贫困户奶酪。这件事我交给你核实清楚,究竟是什么情况,尽快查实。”
       我接到任务后和办公室同志小钱展开分析研究。下转的问题主要是“阳光扶贫”对象杨某以50万元注册入股某公司。根据调查了解,杨某2014年生了一场大病,无业在家,生活非常艰苦,2015年因乳腺癌手术,之后有查出来严重心律不齐要长期服药。2016年4月杨某通过所在村将贫困户信息录入全国扶贫系统,并被民政局认定为低保边缘困难户。先前因为出于朋友之间的情谊,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朋友搭伙入股。目前杨某不符合‘阳光扶贫’入库人员的条件,必须撤资后提供相关资料,经过核实后再按照要求重新申请办理。随后,有关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村委工作人员介绍的情况很详实,作出的决定也很得当。至此,事情告一段落。“之后撰写好调查报告,把最后的处理结果反馈给杨某,就可以结案了。”但心里总觉得空落落地。
       回到单位,我又重新查看了市转有关我区的存疑问题,大部分是车辆、工商、住房等信息,我心里琢磨着,为什么这种信息在基层层面没有排查到呢?我再次对该村“阳光扶贫”信息进行比对,原来此事先前镇民政科在核对工商信息时就发现,并将问题反馈下去,但并没有得到及时的复查和有效的处理,对此,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谈话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第二天,我们请村委会主任徐某来谈话。徐某有些出乎意料,谈吐间有些紧张。“相关情况我们还想再了解一下。”我说道。“之前就提出过存疑人员杨某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为什么你们仍纳入2016年新一轮建档立卡范围?”徐某解释道:“因为杨某家就在村里,她家我们都是看在眼里的,确实是困难,我们先前核对有关信息的时候觉得反正公司也吊销执照了,应该没什么关系。”徐某理所当然地解释道。
       “‘应该’不是一定。我们政府工作人员做事要按政策办事,乡里乡亲的情谊不能凌驾于政策之上。”徐某紧张地开始频繁喝水,几分钟后轻声说道:“我们对政策没有足够的重视,工作也没有履职到位,我要反思自己,接受组织的处理……”
       最后针对村委对“阳光扶贫”对象信息核查不到位,有关问题处理不及时,我们一方面要求镇农经站和村委加强对范围内“阳光扶贫”对象的信息核查,对已入库人员的实行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对镇农经站的该村村委具体工作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经过这次核查工作,我深深地明白,作为直面群众冷暖的基层干部,工作中的任何一件小事可能都是群众心里的一件大事、要紧事。要做到正确理解上级的决策部署,认清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坚决抵制“不作为、慢作为、办事拖拉、办理不规范”的行为,要第一时间了解清楚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在为民服务上下苦功夫、真功夫。(胡玉婷)